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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自己的树被罚14万 当人有话说 具体怎么回事

所属分类:时事聚焦 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8-23    作者:宁夏岩棉复合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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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本文来源:中国小康网」

因嫌树木遮挡阳光,上海李先生修剪自己种的香樟树,没想到却被罚款14.42万元。

73岁的李先生表示,这次被执法部门认定为“砍伐”的香樟树是2002年他买来的。李先生回应称:这么一个重罚,有点都想不通。我的出发点是(把树)修低一些,以后省事一点,因为我们年纪大了,吃不消每年修剪它。

这次之所以修剪尺度这么大,是参考了附近物业修剪的两棵树,小区物业将150余棵树木修剪成树干,从外观看与李先生修剪的程度相似。“人家能这么修剪,我为何不行?”

松江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回应,“业主不可以自己修剪居住区里面的公共绿化,因为居住区里面的公共绿化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。涉及到采光、通风或者居住安全确需修剪的,业主应向业委会、居委会或者物业公司提出申请,由养护单位根据树木生长的情况,按照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技术规范,进行文明施工。”松江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人说。

在绿化管理部门看来,居住区内的绿化管理是一件“老大难”。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绿化实施主体,负责居住区绿化调整方案征集、公示,以及办理审批申请手续等相关工作。物业公司或第三方养护单位负责实施。修剪到什么程度,往往随心所欲,缺乏专业知识。

实际上,什么情况可以修剪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砍伐,程序上怎样合法合规……《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》(简称“办法”)都有明确规定。常规修剪不能解决影响房屋采光、通风和居住安全的,才对树木进行回缩修剪。

符合以下五种情况,才能提出树木砍伐的申请:

严重影响居民人身、财产安全,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;

病虫害严重,树木死亡、倒伏等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;

严重影响通风、采光,且树木无迁移价值的;

病虫害严重,树木死亡、倒伏对其它设施构成危害的;

树木生长严重造成房屋或者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的,对人身安全或者其他设施构成威胁,受条件限制无法迁移的。

作为绿化管理指导部门,今年4月,区绿容局对小区物业、房屋管理部门、城管执法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。“指导他们什么是正常修剪、回缩修剪、过度修剪。我们的养护目标是希望每棵树都茁壮成长,抽掉其中的病枝、射生枝。希望整个小区的树木充分发挥绿化功能。”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负责人说。另外,居住区里的公共绿化是开发商设计规划好的,在小区竣工时通过了绿化验收,业主也不能随便种树,物业公司负有告知责任。

(——本文摘自人民资讯,如有侵权请联系宁夏岩棉复合板的小编删除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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